劳动法没有规定,但原来曾有国务院规章:两地分居夫妻每年有一个月探亲假。
一、探亲假工资发放标准
根据《国务院关于职工探亲待遇的规定》第5条规定,职工在规定的探亲假期和路程假期内,按照本人的标准工资发给工资。
第6条规定,职工探望配偶和未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由所在单位负担。已婚职工探望父母的往返路费,在本人月标准工资30%以内的,由本人自理,超过部分由所在单位负担。
需要指出的是,对非国有企事业单位的职工是否有探亲假,国家无规定。因此,这类用人单位可根据本单位的实际情况,决定是否参考国务院有关规定制定本单位有关探亲假的规章制度。
对于工资的组成部分:按照事业单位的工资表来予以计算。
二、有关假期待遇问题
事假不发工资,企业中的工人,由于他们的工作性质不同,进行加班加点工作的时候,可以享受加班加点工资待遇,因此,在一般事假期间一律不发给工资。
病假按不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由用人单位执行确定支付标准,用人单位根据本单位的生产经营特点和经济效益,依法自主确定本单位的工资分配方式和工资水平。
职工患病或非因工负伤治疗期间,在规定的医疗期间内由企业按有关规定支付其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病假工资或疾病救济费可以低于当地最低工资标准支付,但不能低于最低工资标准的80%.
年休假,婚丧假,探亲假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劳动者在法定休假日和婚丧假期间以及依法参加社会活动期间,用人单位应当依法支付工资,用人单位应按劳动合同规定的标准支付劳动者工资,晚婚假视作出勤,不影响工资福利待遇和全勤评奖。
产假发放生育津贴,对已经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用人单位上年度职工月平均工资的标准由生育保险基金支付,对未参加生育保险的,按照女职工产假前工资的标准由用人单位支付。
全文72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