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商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审批在哪办理
商洛市城关街道北新街东段20号
二、商洛市外国人来华工作许可注销审批法律依据节选
《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2012年6月30日主席令第57号)
第四十一条:外国人在中国境内工作,应当按照规定取得工作许可和工作类居留证件。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93项:外国人入境就业许可。实施机关:省级及其授权的地(市)级人民政府劳动保障行政主管部门。
《国务院对确需保留的行政审批项目设定行政许可的决定》(2004年6月29日国务院令第412号,2009年1月29日予以修改)附件第443项:外国专家来华工作许可。实施机关:国家外专局、省级人民政府外国专家归口管理部门。
《国务院审改办关于整合外国专家和外国人来华工作两项行政许可征求意见的函》(审改办函[2015]78号)
全文405个字,阅读预计需要2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