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个人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
依据著作权法的规定,对于未经他人许可但需支付一定费用方可使用他人享有著作权的作品的行为,将不再被视为侵权行为。在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等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
在使用他人作品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
在使用他人作品时需要遵守哪些规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著作权法》的相关规定,我们可以得出以下结论:
1. 著作权属于原创者,未经作者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他人的作品。
2.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部分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3.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翻译权、注释权等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4.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修改权、删节权等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5.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保护作品完整权,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6.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改编、翻译、注释、整理、汇编等方式利用他人的作品。
7.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传播、出售、出租、展览等方式利用他人的作品。
8. 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任何人不得以公开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他人的作品。
9.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部分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10.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翻译权、注释权等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11.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修改权、删节权等权利,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12. 著作权人可以许可他人行使保护作品完整权,并按照约定或者法律规定获得报酬。
总之,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他人的作品。
总之,在使用他人作品时,必须遵守著作权法的规定,未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得以复制、发行、出租、展览、表演、放映、广播、信息网络传播等方式利用他人的作品。
《著作权法》第二十四条
在下列情况下使用作品,可以不经著作权人许可,不向其支付报酬,但应当指明作者姓名或者名称、作品名称,并且不得影响该作品的正常使用,也不得不合理地损害著作权人的合法权益:
(一)为个人学习、研究或者欣赏,使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二)为介绍、评论某一作品或者说明某一问题,在作品中适当引用他人已经发表的作品;
(三)为报道新闻,在报纸、期刊、广播电台、电视台等媒体中不可避免地再现或者引用已经发表的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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