外孙女是能够代位继承外祖父的遗产。但必须满足法定条件。因为法律规定了,如果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如果是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母亲先于外祖父母死亡外孙女代位继承
案例介绍:黄某姐妹二人诉称,外婆与外公生有子女5人。长女曹某生有黄某姐妹二人。1956年,外公购买土房两间,经过翻建,现两间房已经成为一独立院落。1990年,曹某去世。黄某二人的外公、外婆先后于1997年、2005年去世。黄某姐妹二人认为,自己应代母亲曹某继承外公外婆的遗产,遂诉至法院,要求与姨、舅四人分割该处院落。
8月20日14时,在门头沟法院第8法庭,公开审理此案。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二十八条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直系晚辈血亲代位继承。
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兄弟姐妹的子女代位继承。
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被代位继承人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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