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继承人被宣告死亡,遗产可以继承。司法解释规定,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宣告死亡的,以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确定为是被继承人死亡的日期,同时认定为继承开始的时间。
一、小三生的孩子有没有遗产继承权
小三生的孩子有遗产继承权。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国家相关的法律明确规定,国家依照法律规定保护公民的私有财产权和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与婚生子女享有平等的继承权,非婚生子女也属于第一顺序继承人。
继承权是指继承人依法取得被继承人遗产的权利,包括以下两种含义:
1、客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继承开始前,公民依照法律的规定或者遗嘱的指定而接受被继承人遗产的资格,即继承人所具有的继承遗产的权利能力;
2、主观意义上的继承权,是指当法定的条件具备时,继承人对被继承人留下的遗产已经拥有的事实上的财产权利,即已经属于继承人带来实际财产利益的继承权。这种继承权同继承人的主观意志相联系,不仅可以接受、行使、而且还可以放弃,是具有现实性、财产权的继承权。继承权的实现以被继承人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
二、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什么开始时发生效力?
因继承取得物权的自继承开始时发生效力。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时开始。对于被宣告死亡的人,人民法院宣告死亡的判决作出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因意外事件下落不明宣告死亡的,意外事件发生之日视为其死亡的日期。
三、遗产继承从什么时候开始算
继承从被继承人生理死亡或宣告死亡时开始。失踪人被宣告死亡的以法院判决中确定的失踪人死亡的日期为继承开始的时间。当相互有继承关系的几个人在同一事件中死亡,如不能确定死亡先后时间的,推定没有继承人的人先死亡;死亡人各自都有继承人的,如几个死亡人辈份不同,推定长辈先死亡,几个死亡人辈份相同,推定同时死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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