注销户口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火化证或死亡医学证明等;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包括户口簿、身份证和应征入伍通知书等;出国定居者取消户籍登记所需材料包括申请书、定居通知书、永久居留权证明和居民身份证等;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明书也是需要的。
1、注销死亡人员户口所需材料包括:(1)《注销户口申请表》;(2)《火化证》或《火化通知书》或《居民死亡医学证明(推断)书》或法院宣告死亡的法律文书(原件和复印件);(3)死亡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2、入伍人员注销户口所需材料:(1)《注销户口申请表》;(2)《应征入伍通知书》(原件和复印件);(3)入伍人员居民户口簿和居民身份证(原件和复印件);(4)代办人居民身份证(代办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3、出国(国境)定居者取消户籍登记所需资料:(1)《取消户籍登记申请书》(2)出入境管理部门发行的取消户籍登记通知书(提供取得外国籍或港澳台地区定居)(原件)(3)外国政府发行的永久居留权证明书(取得外国永久居留权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4)出国(国境)定居者居民户籍簿和居民身份证明书(原件和复印件)(5)代理人居民身份证明书(代理的提供)(原件和复印件)。
成都出国(国境)定居者取消户籍登记所需资料是什么?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法》的相关规定,成都出国(国境)定居者需要提供以下资料:
1. 护照:出国定居者需要持有有效的中国护照,且护照有效期需在3个月以上。
2. 签证:如前往国外需要办理签证,定居者需要办理相应的签证手续。
3. 定居国外的证明:定居者需要提供定居国外的证明,如房屋产权证、户口簿等。
4. 出生证明:如定居者为未成年人,需要提供出生证明。
5. 夫妻团聚证明:如定居者为夫妻关系,需要提供夫妻团聚证明。
6. 学生证明:如定居者为在校学生,需要提供学生证明。
7. 工作证明:如定居者为在职人员,需要提供工作证明。
8. 资金证明:定居者需要提供足够的资金证明证明其在国外定居的生活费用。
9. 其他相关证明材料:根据具体情况需要提供其他相关证明材料。
在提供上述资料后,定居者应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国籍登记注销手续。如定居者对提供的资料有疑问,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
无论是注销死亡人员户口、入伍人员注销户口,还是出国(国境)定居者取消户籍登记,所需材料都有一定的规定。定居者应仔细阅读材料要求,准备齐全相关材料,前往当地公安机关办理国籍登记注销手续。如有疑问,可以向公安机关咨询。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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