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产前的工资为缴费基数,继续缴纳五险一金,个人负责部分在产假工资中代扣。根据国务院《女职工劳动保护规定》以及劳动部,《关于女职工生育待遇若干问题的通知》,农场职工怀孕期间的检查费,接生费,手续费,住院费等有公司承担,产假期间工资照样发。
产假期间社保公司部分谁承担
产假期间社保由单位承担。
女职工产假期间,虽然没有提供劳动,但是产假是对女职工生育的特殊保护,在此期间,用人单位和女职工的劳动关系并未解除或终止。因此,女职工产假期间,用人单位理应为女职工继续缴纳社会保险。
另外个人缴纳的部分由工资代扣
员工产假期间社保的缴纳并无特殊规定。缴费单位和缴费个人均应以货币形式全额缴纳社保费。缴费单位必须按月向社保经办机构申报应缴社保数额,经社保经办机构核定后,在规定期限内缴纳社保费。
个人应缴部分,由其所在单位在其工资中代扣代缴。
法律规定: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八条
用人单位应当自用工之日起30日内为其职工申请办理社会保险登记并申报缴纳社会保险费。未办理社会保险登记的,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核定其应当缴纳的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按照规定申报应缴纳的社会保险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上月缴费数额的110%确定应缴数额;没有上月缴费数额的,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暂按该单位的经营状况、职工人数、当地上年度职工平均工资等有关情况确定应缴数额。用人单位补办申报手续后,由社会保险经办机构按照规定结算。
《社会保险费申报缴纳管理规定》第九条
《女职工劳动保护特别规定》第七条女职工生育享受98天产假,其中产前可以休假15天;难产的,增加产假15天;生育多胞胎的,每多生育1个婴儿,增加产假15天。女职工怀孕未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15天产假;怀孕满4个月流产的,享受42天产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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