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合同终止的情况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房屋被毁坏、承租人过世且在生前没有与共同居住人居住、租赁合同双方达成解除协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和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时,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而租赁期限届满时,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
当出现以下情况之一时,房屋租赁合同将会终止:
1.房屋租赁合同期满,且没有续租合同;
2.出租的房屋被毁坏;
3.承租人过世,且在生前没有与共同居住人居住;
4.租赁合同双方达成解除协议。
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第七百三十三条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房 屋 租 赁 合 同 解 除 的 规 定
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主要包括以下几点:
1. 合同期满:租赁合同在双方约定的租赁期限届满时自动解除。双方需提前协商是否续租或解除租赁合同。
2. 提前解约:一方在租赁合同期限内提前30天以书面形式通知对方,即可解除合同。
3. 合同违约:一方违反合同约定的行为,导致合同无法履行,对方有权解除合同。
4. 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如房屋租赁合同解除后,承租人不再具有继续租赁的权利,出租人应确保承租人的权益。
5. 合同解除的程序:合同解除应遵循法定程序,双方应按照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进行相应的操作,如签署解除协议、退还房屋等。
总之,房屋租赁合同解除的规定包括合同期满、提前解约、合同违约、合同解除后的责任和程序等方面。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合同纠纷和损失。
房屋租赁合同的终止情况包括房屋租赁合同期满、出租房屋被毁坏、承租人过世且共同居住人未与承租人居住、租赁合同双方达成解除协议。根据2021年生效的《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和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时,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另外,根据第七百三十二条的规定,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且返还的租赁物应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最后,根据第七百三十三条的规定,租赁合同解除后,双方应根据合同约定或法律法规规定,承担相应的责任,并遵循法定程序进行相应的操作,如签署解除协议、退还房屋等。因此,双方在签订租赁合同的同时,应充分了解合同的相关规定,以避免合同纠纷和损失。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二条
承租人在房屋租赁期限内死亡的,与其生前共同居住的人或者共同经营人可以按照原租赁合同租赁该房屋。
《民法典》第七百三十三条
租赁期限届满,承租人应当返还租赁物。返还的租赁物应当符合按照约定或者根据租赁物的性质使用后的状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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