即便当劳动者达到法定退休年龄之时,依照劳动合同法律条文而解除其与用人单位的劳务关系也并非不可能。
然而,在这类情形下,用人单位需要依法履行相关的补偿责任和义务。具体的补偿标准如下所述:
根据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实际服务的期限,每满一年便以相当于一个月工资水平的金额作为补偿;而对于已服务六个月但不到一年的劳动者,则视为一整年处理;对于服务期不足半年的劳动者,用人单位需支付其半个月的工资补偿。
此外,若劳动者的每月薪酬超过直接隶属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直辖市或设有地级行政区划的市政府发布的本地区年度平均职工工资的三倍,此时这部分超过的部分将不会被纳入考量范围内。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