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我国劳动者若是行使劳动合同单方预告解除权,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届时即发生解除之效果。用人单位存在《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八条情形之一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
约定解除权的行使期限是看双方当事人在合同中是否有约定,有约定的按照约定;如果当事人没有约定的,应当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解除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五百六十四条规定,法律规定或者当事人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期限届满当事人不行使的,该权利消灭。
法律没有规定或者当事人没有约定解除权行使期限,自解除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解除事由之日起一年内不行使,或经过对方催告后在合理期限内不行使解除权的,该权利消灭。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七条
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第三十八条第二款
用人单位以暴力、威胁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强迫劳动者劳动的,或者用人单位违章指挥、强令冒险作业危及劳动者人身安全的,劳动者可以立即解除劳动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单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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