孕期职工被单位单方面辞退,有权申请以下赔偿。1、违法解除劳动关系赔偿金,其数额为相当于2倍的经济补偿金。计算方式为当事人工作年限乘以离职前12月的平均工资再乘以2倍,具体可参见《劳动合同法》第42、47、87条;2、当事人怀孕、产期、哺乳期“三期”工资;3、当事人工资和加班工资应一并发放。员工可获得的补偿包括上述几个方面,当事人应积极收集证据,寻求法律武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新劳动法辞退员工补偿规定
根据《劳动合同法》第46条规定,用人单位按照上述第36条、第40条、第41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关系的,应当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
第47条规定,经济补偿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一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半个月工资的经济补偿。月工资是指劳动者在劳动合同解除或者终止前十二个月的平均工资。
除了上述情形以外,用人单位辞退员工的,就属于违法解除劳动合同,要按照经济补偿标准的二倍向劳动者支付赔偿金,即按劳动者在本单位工作的年限,每满一年支付二个月工资的标准向劳动者支付。六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按一年计算;不满六个月的,向劳动者支付一个月工资的赔偿金
只要双方签订劳动合同,那么在双方有矛盾的情况下,劳动合同就是最有力的证据。建议大家先进行沟通,毕竟每个人都不想吵架,都想和平的解决问题。只要公司在没有任何正当理由情况下,辞退劳动者,那么公司都是需要进行支付经济赔偿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间,没有严重过错,用人单位不能解除劳动合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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