能否将拆迁解释为搬迁取决于个人意愿。
时间:2023-07-04 18:56:04 3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1月20日,8位学者获邀参加国务院再次组织的座谈会,讨论的条例草案名称也由去年12月16日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拆迁补偿条例》,更名为《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和补偿条例》。专家透露,新条例草案中,“拆迁”的概念即将成为历史,并由“搬迁”的概念取代(详见今日本报A3版)。

让“拆迁”这个词成为历史,显示了有关部门人性化的思考。但是,“拆迁”这两个字原本并不含有贬义,让“拆迁”背负恶名的,是前面常常带上的“强制”甚至“暴力”二字。在所谓的“公共利益”面前,业主没有说“不”的权利,才是造成拆迁困境的根本原因。

参加座谈会的北大法学院副院长沈岿解释说,“搬迁”的基本理念是在“公共利益”的名义下,经过“征收”程序后,房子归政府了,拆与不拆由政府决定,可能政府还有别的用途不拆除了,但房子里住的人要搬走了。专家似乎是在论证“搬迁”的进步性,但对于业主来讲,最关心的其实并不是自己的房子被收走后是拆掉还是保留,而是自己的合法产业能不能得到满意的补偿,如果自己对补偿不满意,有没有权利说不同意。如果业主不同意“搬迁”,会不会出现“强制搬迁”甚至“暴力搬迁”?

曾经有房产商打出“难道全世界的鸡蛋联合起来就能打破石头吗?所以做人还是要现实些”的横幅,虽然这被解释为“广告创意”,但从一个侧面也反映出了业主和开发商之间地位的不对等。至少到目前为止,还没有任何一个“钉子户”能够取得最后的胜利,他们最终都失去了房子,有的甚至还失去了生命,业主在开发商面前,都只是不折不扣的“鸡蛋”。在一个法治国家,任何一个守法公民都应该是石头,而不是有钱人眼里的鸡蛋。如果业主总是易碎的鸡蛋,开发商和政府总是坚硬的石头,那么,“拆迁”和“搬迁”并没有什么不同。

美国西雅图“钉子户”的故事被很多人引用,那位房主老太太对数倍于市价、高达百万美元的补偿款无动于衷。有钱难买愿意,人家就愿意住在自己的老房子里。开发商最后只得妥协,三面围着她的小房子建起“凹”字形的五层商业大楼。而在老太太去世后,房子并没有拆掉,而是改造为一个项目,取名为“信念广场”。如果某一天中国也能够出现这样的“信念广场”,就可以称得上是“和谐拆迁”。话说回来,中国的公民远比美国人更有“集体观念”,不会因为有了法律保护就那么“不讲道理”。中国老百姓最大的愿望,只不过是不要再为了维护自己的权益,去以性命相搏。

正如某些部门把时下流行的“偷菜”游戏改为“摘菜”一样,“拆迁”改为“搬迁”,也是文字上的变化。但国家的法律条文除了要在文字上仔细推敲,更应该做的是赋予每一位公民说“不”的权利。

(河北教师)

房屋产权问题别玩文字游戏

不动产登记实行,很多人担心房屋产权是不是变成了使用权。国土资源部部长姜大明说:新版不动产权证书上设置的使用期限,不是房屋所有权期限。使用期限是指土地使用权和海域使用权的期限。使用权有期限,所有权无期限,两权分离。

不怪老百姓担心。产权保护问题一直是中国没有解决的一个大问题。经济学家吴敬琏最近说,民营企业主没信心,没安全感是中国经济当前最大的问题。其实不止富人,老百姓也没安全感,所以,几个词语的变动就可以让老百姓惊出一身冷汗。可以说,谁能解决老百姓安全感的问题,谁就是了不起的伟人。

现行的城市土地制度,是因为改革开放时学了香港。香港的房子,脚下的土地是写使用期限99年,但那是因为香港的殖民地特性。大陆之所以学香港,一个重要的原因是,传统的意识形态夸大了土地兼并的危害,土地只有使用权没有完整所有权,是为了保持土地公有的政治正确。由此形成的房子和土地两张皮的制度,延续到今天。

在官方的解释里,老百姓对土地没有所有权,只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最长70年),但对房子却有所有权。人们自然要疑惑,在土地使用权到期后,房子怎么处理是不是使用权到期后,房子就随便政府处理如果是这样,那也就说明老百姓并不真正拥有房子的所有权,而只拥有一定期限的使用权。

政府当然要安抚老百姓。官方解释说土地使用权到期后自动续期。但还是有很多问题。自动续期后如何缴纳费用土地使用期限到期后的房子,权利上是否还和未到期的房子一样比如,拆迁补偿是否一样

由于这些问题的存在,使得人们不敢在房子的建设成本上投入太多。曾经有一段时间,很多人攻击中国的房子,说只有30年寿命,这种攻击自然太夸张了。但,如果说房子的寿命只有70年,相信很多人不会介意。因为,既然70年土地就到期,你投资100年寿命的房子,其实是在冒险。你不知道到时候政策怎么样。既然土地是政府的,政府就有可能改政策,今天政府说的话,实在难以作为70年后的凭据。基于这种心理,中国的建筑寿命,恐怕很少是按照超过70年来规划的。

俗话说,无恒产者无恒心。没有长久产权,就难有长久的建筑,人们也就难有恒久信心。改革开放30多年了,产权的重要性已为人们熟知。许多官员也深知产权对于经济发展的重要。如此,土地制度再受30多年前的政治正确的束缚,不是一件明智的事。

应该允许更多形式的土地产权安排。永久、完全的产权,有一定期限的部分产权,均应允许存在,以适应不同的市场需求。应该对土地所有权和房屋产权做清楚明确的立法规定,而不是停留在部门解释。产权问题事关重大,不能再玩文字游戏。

通过一个一个解决产权问题,慢慢就能解决安全感问题。现在政府强调获得感。一时的获得感,没有长久的安全感重要。以前的改革解决了获得感的问题,现在应该花力气解决安全感的问题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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