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法终止劳动合同的赔偿
时间:2023-05-07 10:54:42 256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八十七条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应当按照本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金。本条是关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的规定,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解除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行为主要包括以下两种:>1。用人单位违反本法第四十二条规定,在法律明确规定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即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的情况下,解除劳动合同的,(二)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经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在规定的医疗期限内患病或者负伤的。(四)女性员工在怀孕、分娩和哺乳期间

(5)自法定退休年龄起在本单位连续工作15年以上,不足5年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为了在特定情况下保护劳动者的权益,本法规定,在上述情形下,用人单位不得以《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第四十一条为理由解除劳动合同,否则按本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终止劳动合同未按照法定程序办理

劳动合同法第41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在提前30天书面通知劳动者或者向劳动者额外支付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合同:

(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的,在规定的医疗期届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或雇主另行安排的工作;

(II)工人被证明不称职,并且在培训或工作调整后仍然不称职;劳动合同内容达成协议的。“

在上述三种情况下,尽管雇主有权终止劳动合同,但应提前30天书面通知雇员,或向雇员额外支付一个月的工资。如果雇主在终止劳动合同时不遵守法定程序,则不应t劳动者提前三十日书面通知或者多支付一个月工资的,仍属于“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终止或者终止劳动合同”的情形如用人单位违反《劳动合同法》规定终止或终止劳动合同,应按照本条规定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按照《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七条规定的经济补偿标准的两倍向劳动者支付补偿的法律责任,即:

(一)用人单位应当按照在本单位的工作年限向劳动者支付补偿,每年向工人支付两个月的工资

(2)工人在本单位工作年限不足一年的,按一年计算;如果工人在该单位工作超过12年,雇主支付经济补偿的最长年限不得超过12年如果工人的月工资高于上一年中央直辖市或雇主所在地设区的市雇员平均月工资的三倍,用人单位应当支付上一年度所在地直辖市或者设区的市职工月平均工资的六倍

(四)还应注意,此处工人的月工资是指工人在劳动合同解除或终止前十二个月内的平均工资

当计算两倍于经济补偿标准的补偿时

补偿应分两段计算。自雇佣之日起至2008年1月1日止,赔偿金应为经济赔偿标准的50%,自2008年1月1日起至劳动合同终止或终止,赔偿金应按经济赔偿标准的两倍支付给工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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