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果社会工龄未超过10年,公司这样算是合理的;如果超过10年且一年之中未休过年假,则不合理。根据《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规定,职工累计工作已满1年不满10年的,年休假5天;已满10年不满20年的,年休假10天;已满20年的,年休假15天。累计工作年数达到10年,法定年薪超过10天,带薪休假只有7天是不合理的。
员工请假休假管理流程
1、员工填写公司制定的《请期申请单》,并按规定程序审批。
2、办公室、财务部、业务部:假期0.5天以下的由部门经理审批;超过0.5天由部门经理审批后报总经理审批。
3、员工直接上级依据总经理批准的《请期申请单》安排好请假员工的工作交接。
4、请假期满应按时复工,逾期未归的按旷工处理。
《职工带薪年休假条例》第三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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