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指用人单位在劳动者存在一定过失的情况下,无须事先通知即可以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行为。过失性解除劳动合同是开除。
一、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以及限制是什么
解除劳动合同的条件: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解除必须处于真实意思表示;劳动者预告性解除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用人单位,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其他。解除劳动合同的限制:劳动者存在《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二条情形之一,除过失性辞退外,用人单位不得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其他。
二、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需的法定事由是什么
试用期解除劳动关系的法定事由:劳动者存在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劳动者存在非过失性辞退情形,用人单位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后解除;劳动者在试用期内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单位后解除。
三、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情形是什么
用人单位单方面解除劳动合同双倍赔偿的情形是:
1.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规定的劳动者过失性辞退情形的;
2.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条规定的无过失性辞退情形,或虽符合但用人单位未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或者额外支付劳动者一个月工资的;
3.不符合《劳动合同法》第四十一条规定的经济性裁员情形,或虽符合但用人单位未按法定程序裁员的。
4.其他不符合《劳动合同法》规定单方解除劳动合同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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