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试用期结束假如不想做是不是违法
根据现行相关法律法规之规定,试用期内之员工若欲辞去工作,需提前三日内向用人单位提出申请并获得批准;
而正式员工则需要提前三十天通过书面方式向用人单位提出离职请求。然而在此前提下,如果用人单位存在违反相关法律或约定的情况,那么员工便无需提前通知,仅凭自身意愿即可单方解除与该用人单位之间的劳动合同关系。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三十六条
用人单位与劳动者协商一致,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二、试用期结束被辞退有补偿吗
试用期结束后,并非所有被解雇者均可获得相应赔偿,仅仅当涉及无过错解除劳动关系、因企业实施大规模裁员行动或由于公司消亡等特定原因方能产生补偿权益。关于补偿金的具体数额规定如下:应依据劳动者在用人单位连续工作的实际时间长度,每一整年来结算一次月度薪资为基准来确定补偿金额。对于那些在同一家雇主处累计供职不足一整年但已超过六个月的员工而言,亦将充分考虑其已服务的期间合算成年限。
《劳动合同法》第三十九条
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
(一)在试用期间被证明不符合录用条件的;
(二)严重违反用人单位的规章制度的;
(三)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
(四)劳动者同时与其他用人单位建立劳动关系,对完成本单位的工作任务造成严重影响,或者经用人单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条第一款第一项规定的情形致使劳动合同无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的。
在试用期限结束之后,劳动者自主决定离开并不被视为触犯法律的行为。依据现行的相关规定,试用期内的职工有权利提出提前三个工作日进行离职申请并且必须得到雇主的认可;而处于正式员工身份的打工者,他们需要提前三十天用书面形式提交请求。但是,如果雇佣机构存在违法或是违反合约协定的行为,那么劳动者可以按照个人意愿随时终止与之签订的劳动合同,且无须再事先进行告知。所以,在全体合法权益都得到保障和尊重的大前提之下,劳动者拥有自由选择离职的权利,这一行为并不构成任何违法行为。
全文84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