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成立招标领导小组。
2、发布招标公告或通知。
3、编制招标书。包括招标的物业基本情况,物业管理内容,对招标的有关说明,物业管理考核标准及奖罚措施,投标开标时间。
4、投标单位的资质审查。
5、投标申请书的报送。
6、开标,定标。
7、签订物业管理委托合同。所选聘的物业管理公司应当持有物业管理资质证书,并向工商行政主管部门申请登记,领取营业后方可营业。
一、业主选择物业公司的法律依据有哪些
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三条:国家提倡业主通过公开、公平、公正的市场竞争机制选择物业服务企业。国务院《物业管理条例》第十一条:下列事项由业主共同决定:
(一)制定和修改业主大会议事规则。
(二)制定和修改管理规约。
(三)选举业主委员会或者更换业主。
二、选聘物业企业的要素
物业管理法律、法规规定,选聘物业管理企业的权利在物业区域内的行使者为业主委员会,同时规定有权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主体也为业主委员会,因此业主要求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均必须通过业主管理委员会并实施一定的程序后实行。
1、法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2、约定更换物业管理企业的条件所需程序。
3、业主委员会通过招标或邀标方式更换物业管理企业之前,应当就以下哪些事项形成决议。根据不同情况,业主大会应当在招标前决定以下事项:
(1)由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或委托招标
(2)确定采取公开招标或邀请招标方式的其中一种;
(3)业主授权业主委员会直接确定中标人或由评审委员会推荐中标候选人名单后,由业主大会通过投票方式最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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