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需要什么材料
1.户口注销证明原件或死亡证明原件
2.领取人身份证复印件
3.领取人在工行卡子账号的单子原件,卡复印件一份
4.领取人与死者在一个户口本上需复印户口首页、死者和领取人那页(不在一个户口本上的单位或社区开关系证明,加保证书)
5.有单位的开非因公死亡证明(单位已破产或并轨,留守处出具非因公死亡证明)
达到法定退休年龄后,累计缴费不足十五年(含延长缴费),客本人填写申请,提供工行卡子账号办理业务
二、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法律依据是什么
《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2010年10月28日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七次会议通过,2010年10月28日中华人民共和国主席令,第三十五号公布自2011年7月1日起施行)
第十四条:个人账户不得提前支取,记账利率不得低于银行定期存款利率,免征利息税。个人死亡的,个人账户余额可以继承。
三、贵港个人账户一次性待遇申领的时间
星期一至星期五:上午8:30-11:30,下午14:00-17:30(节假日除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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