眼看重阳节就要到了,29日下午,家住淮安市XX区80岁的沈奶奶收到了一份意味深长的重阳节礼物——XX区法院将沈奶奶大儿子3000元的赡养费强制执行款送到了她的手中。而经法院调查发现,大儿子有多处房产正在出租,而且每月有近2000元的退休金,完全有能力支付每月300元的赡养费。
沈奶奶有两个儿子、一个女儿。2007年10月4日,沈奶奶的丈夫去世,经商量,沈奶奶随小儿子生活,大女儿和大儿子每人每个月支付300元赡养费给母亲。小儿子没有工作,每个月也就千元的收入,生活比较困难。沈奶奶的丈夫生前在国税局工作,她现在唯一的经济来源就是每月从国税局领取固定生活补助500余元。几年来,大儿子和大女儿都没能按照约定支付赡养费,大儿子甚至看望母亲都很少。沈奶奶身体一直不好,如此一来,生活、看病成了难题。沈奶奶实在没有办法了,只得于10个月前到法院起诉自己的子女。
今年5月底,淮安市XX区法院审理了此案,并判决老人的三个子女每个月分别支付老人300元赡养费。
可在法院判决书下达之后,大儿子却玩起了失踪,一直没有支付老人的赡养费。据该案的承办法官王圣宇介绍,大儿子和母亲、兄弟、姊妹及其他亲戚都很少来往,家里没人知道他的联系方式,老人也只知道其曾经的住址。法院工作人员也曾用尽各种方法寻找,但都无功而返。
最终,XX区法院工作人员通过公安部门调取大儿子的户籍资料,找到其工资银行账户并冻结,强制执行了他应支付给母亲的10个月赡养费3000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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