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个人建造普通标准住宅出售,增值额未超过扣除项目金额20%的,免纳土地增值税。普通住宅的具体标准由各省级人民政府确定;
2、因国家建设需要依法征用、收回的房地产,免纳土地增值税;
3、个人之间互换自有居住用房,免纳土地增值税;
4、个人以房地产作价入股转让到所企业中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转让自有普通住宅的,暂免缴纳土地增值税。个人因工作调动或改善居住条件而转让非普通标准住房,经税务部门核准,凡居住满5年或5年以上的,免纳土地增值税;居住满3年未满5年的,减半缴纳土地增值税;居住未满3年的,按规定计算缴纳土地增值税。
5、居民个人拥有的普通住宅,在其转让时暂免征收土地增值税。
非住宅土地增值税计算方法有哪些
1、首先确定增值额与扣除项目合计的比例,看其结果介于税率中哪一个层次,然后运用公式“土地增值税税额=增值额×税率-扣除项目金额×速算扣除数”进行计算。
2、举例如下:某房地产公司开发100栋花园别墅,其中80栋出售,10栋出租,10栋待售。每栋地价14.8万元,登记、过户手续费0.2万元,开发成本包括土地征用及拆迂补偿费、前期工程费、建筑安装工程费等合计50万元,贷款支付利息0.5万元(能提供银行证明)。
3、每栋售价180万元,营业税率5%,城建税税率5%,附加征收率3%。问该公司应缴纳多少土地增值税?
4、计算过程如下:转让收入:180×80=14400(万元)
取得土地使用权所支付的金额与房地产开发成本合计:(14.8+0.2+50)×80=5200(万元)
房地产开发费用扣除:0.5×80+5200×5%=300(万元)
转让税金支出:14400×5%×(1+5%+3%)=777.6(万元)
加计扣除金额:5200×20%=1040(万元)
扣除项目合计:5200+300+777.6+1040=7317.6(万元)
增值额=14400-7317.6=7082.4(万元)
增值额与扣除项目金额比率=7082.4/7317.6×100%=96.79%应纳
5、增值税税额=7082.4×40%-7317.6×5%=2467.08(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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