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处理房地产纠纷进行法律诉讼时,必须向有管辖权的法院提交正式的起诉状以及与案件有关的各类证明文件,包括投资者的身份信息及商品交易合同等。
整个诉讼过程通常分为以下几个步骤:
首先,确定被告方的身份;
其次,将起诉状和相关证据提交给法院;待法院受理并安排开庭日期之后,将会依据双方当事人提供的事实和证据,依法做出公正合理的裁决。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一百二十二条起诉必须符合下列条件:(一)原告是与本案有直接利害关系的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二)有明确的被告;(三)有具体的诉讼请求和事实、理由;(四)属于人民法院受理民事诉讼的范围和受诉人民法院管辖。第一百二十三条起诉应当向人民法院递交起诉状,并按照被告人数提出副本。书写起诉状确有困难的,可以口头起诉,由人民法院记入笔录,并告知对方当事人。第一百二十四条起诉状应当记明下列事项:(一)原告的姓名、性别、年龄、民族、职业、工作单位、住所、联系方式,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负责人的姓名、职务、联系方式;(二)被告的姓名、性别、工作单位、住所等信息,法人或者其他组织的名称、住所等信息;(三)诉讼请求和所根据的事实与理由;(四)证据和证据来源,证人姓名和住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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