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限公司
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监事任职书(股东会决议2)
根据《公司法》和本公司章程的有关规定,经本公司股东会表决通过:
选举担任公司执行董事(法定代表人),任期三年。现住所:,身份证号码为:。
选举担任公司监事,任期三年。现住所:,身份证号码为:
股东签名:
年月日
注:
1.本范本适用于不设董事会的公司,仅适用于章程中规定设执行董事的公司;
2.执行董事如兼任经理,应予注明;
3.任期应在三年以内;
4.应提交执行董事、监事的经其本人签字确认的身份证复印件。
5.要求用A4纸,涂改无效,复印件无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