事项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市政府《关于进一步改革户籍管理制度,推进我市城市化进程意见(洪府厅发[2003]17号)和公安部、省公安厅有关户籍管理的一系列规定精神
办理对象居民
办理条件根据先家庭户、再单位集体户、后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的顺序,坚持随父随母落户自愿的原则。父母双方有一方属家庭户,小孩须落家庭户口;一方属单位集体户,另一方属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小孩须落单位集体户口;双方均属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小孩可落户在人事代理机构集体户
申办材料计划内生育子女凭父母《户口簿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结婚证件和生育服务证。计划外、无计划(非婚生)生育子女在作出进一步明确规定前,暂时凭父母《户口簿和婴儿《出生医学证明、街办(乡镇)以上计划生育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办理;在进一步明确规定后,按规定办理。出国留学人员在国外所生子女回国落户凭国外出生子女的出生证明(须经翻译后核定)、父母及子女回国时使用的护照或《中华人民共和国旅行证、拟居住地亲属《户口簿。夫妻双方均属学校集体户口的,其在校期间所生子女可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处申报常住户口。凭父母的结婚证件、集体户口页复印件、学校证明,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和监护人《户口簿办理。夫妻双方均为现役军人的,所生子女可在该子女的祖父母或者外祖父母处申报常住户口,也可在部队所在地单独立户。凭父母的结婚证件、军官证,婴儿《医学出生证明、生育服务证和监护人《户口簿办理
办理程序
办理时限材料齐全的,“窗口”民警必须当场办理完毕
收费标准1、婴儿父母持以上入户资料到其常住户口所在地派出所申报,并如实填写《婴儿出生登记申报表;2、政策内生育一孩(含双胞胎或多胞胎),所需证明材料、手续齐全,对双胞胎或多胞胎面视无异议的,由派出所受理后当场核准办理;3、政策内生育二孩,派出所户籍民警审核后出具受理回执,逐级呈报分局、市局主管部门核准;4、经审核批准入户的,由派出所通知申报人父母持回执、身份证和户口簿到拟入户地派出所办理入户手续。
承办机构南昌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
办理时间地点邮编南昌县公安局各派出所户籍窗口,周一至周五工作时间,330200
联系方式南昌县公安局各派出所
监督电话079185727859
全文926个字,阅读预计需要4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