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居住权不可以买卖。房屋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针对某一人而设立的用益物权,居住权具有人身专属性,不得随意进行转让,对居住权进行买卖交易超出生活居住的需要。
一、居住权与所有权哪一个优先呢
居住权和所有权并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我国民事主体享有物权的,物权是指对物享有的权利,包括所有权、用益物权和担保物权三种。
依据《民法典》的规定,居住权是房屋所有人设立的用益物权,而居住权和所有权是不同的物权类型,不存在谁优先的问题,两者并不冲突,居住权人行使居住权不得损害所有权人的权益。
二、居住权一般有哪些特征
居住权有以下特征:
1、居住权的主体是特定的公民,即合法占有房屋的公民;
2、居住权的客体仅限于房屋;
3、居住权属于用益物权、居住权人对房屋的使用应限于居住的目的;
4、居住权的取得应有法定的依据或有关合同的约定;
5、居住权的取得应当办理登记手续。
三、居住权人的子女可以继续居住设立居住权的房屋吗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居住权具有人身性。因此,除非当事人另有约定,居住权人只能自己居住设立了居住权的房屋;
不能将居住权转让给他人,或者由其继承人继承其居住权。因此,原则上,居住权人的子女不能继续居住该房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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