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我国法律对婚假工资只是规定工资照发,对产假的规定是不得降低基本工资,而绩效工资又称绩效加薪、奖励工资或与评估挂钩的工资,是以职工的劳动成果为依据支付劳动报酬,是劳动制度、人事制度与工资制度密切结合的工资制度。所以,通常情况下,绩效工资是要根据工作成果来确定数额的,所以,在婚假和产假中是要扣除绩效工资的。
但是,如果在劳动合同及规章制度中没有对此进行约定,在日常工作中绩工资并没有和评估挂钩,而是和基本工资一样不经过任何考核就发放,那么,这在事实上不是绩效工资,就不应扣发。
相关知识:婚假天数
2015年12月,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修正案(草案)》规定,符合政策生育的夫妻可以获得延长生育假的奖励或者其他福利待遇。至于生育假如何延长,将由省、自治区、直辖市等结合当地实际情况,制定具体实施办法。
自2015年12月27日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修订后的《人口与计划生育法》以来,各地相继开始修订地方计生条例。据查,目前至少已有安徽、山西、江西、广西、广东、湖北、天津、浙江、宁夏9个省份的新计生条例正式出台。这9个地方在新规定中均取消了晚婚假,同时对产假和男性陪产、护理假做出一定调整。调整后,山西婚假达30天,安徽、江西等地的产假有158天,广西和宁夏男性的陪产假延长到25天。
2016年青海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修改《青海省人口与计划生育条例》的决定:依法办理结婚登记的夫妻可以享受婚假十五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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