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剥夺子女监护权的,确有悔改表的,可以申请,法院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思的前提下,可重获孩子的监护权。
根据2021年实施的《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依法负担被监护人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的规定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子女监护权如何判决
子女监护权的判决标准:
1、对于子女的监护权,双方可以达成协议的,按照双方的协议履行;
2、已满两周岁的子女,父母双方对抚养问题协议不成的,法院一般按照有利于子女成长的原则判决;
3、孩子两岁以下的孩子,一般和母亲一起生活;
4、子女已满八周岁的,应当尊重孩子真实意愿。
《民法典》第三十七条
依法负担被监护人赡养费、扶养费的父母、子女、配偶等,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应当继续履行负担的义务。
第三十八条
被监护人的父母或者子女被人民法院撤销监护人资格后,除对被监护人实施故意犯罪的外,确有悔改表现的,经其申请,人民法院可以在尊重被监护人真实意愿的前提下,视情况恢复其监护人资格,人民法院指定的监护人与被监护人的监护关系同时终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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