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段内容介绍了委托人和受委托人的定义以及受委托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的义务。委托人是指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受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同时,如果受委托人因故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委托人是指委托他人为自己处理事务的人。在证券经纪业务中,委托人是指依据国家法律法规规定,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是指委托公司拍卖其享有所有权或处分权的拍卖物品或财产权利的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亦称卖家)。
受委托人是接受委托人的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受委托人应履行的义务有,依委托人指示亲自处事务,处理结果向委托人报告义务,处理委托事务所得财产应交与委托人,因受委托人原因造成委托人损失,受委托人应予以赔偿。
委托拍卖:卖方、买方权益划分
委托拍卖是一种常见的拍卖方式,其流程和权益划分相较于其他拍卖方式较为简单。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规定,委托拍卖的卖方和买方应当明确权益划分,并在拍卖前签订委托拍卖合同。
根据合同的约定,卖方和买方可以约定拍卖标的的底价、成交价格以及拍卖方式等事项。同时,合同中应当明确卖方和买方的权益划分,例如卖方在拍卖中未能成交,委托人是否可以重新委托拍卖或者自行处理该标的等。
在委托拍卖中,如果卖方和买方未能在合同中明确权益划分或者约定不明确,可能会导致后续纠纷的发生。因此,在委托拍卖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权益划分,以避免后续纠纷。
委托人和受委托人在证券经纪业务和委托拍卖中扮演着重要的角色。委托人是指可以进行证券买卖的自然人或法人,受委托人是指接受委托人委托代理处理相关事务的人。委托拍卖是一种常见的拍卖方式,其流程和权益划分相较于其他拍卖方式较为简单。在委托拍卖前,双方应当仔细阅读《中华人民共和国拍卖法》的相关规定,并明确权益划分,以避免后续纠纷的发生。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九百一十九条委托合同是委托人和受托人约定,由受托人处理委托人事务的合同。
第九百二十二条受托人应当按照委托人的指示处理委托事务。需要变更委托人指示的,应当经委托人同意;因情况紧急,难以和委托人取得联系的,受托人应当妥善处理委托事务,但是事后应当将该情况及时报告委托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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