市规划局:
你局《关于报请审批江北区华新广场二期工程方案设计的请示》(渝规文[2005]71号)收悉。市政府同意江北区华新广场二期工程方案设计。现批复如下:
一、华新广场二期工程位于江北区滨江地段控规N07—1地块,属江北区华新街桥北村,东临建新南路,南临华福路,西侧为华新广场已建一期工程,北临华唐路。同意其规划功能以居住为主,以公建配套为辅。
二、同意该方案确定的总用地面积12070平方米,总建筑面积119402平方米。其中:住宅建筑面积82786平方米;公建建筑面积20856平方米;车库及设备用房建筑面积15760平方米。容积率9.89,建筑密度43.52%,停车位380个(其中地上34个,地下346个)。
三、在下阶段工作中,要严格按照公安消防、园林部门的意见深化设计方案。其中绿地率22.6%,未达到《重庆市城市园林绿化条例》规定要求,要采用集中绿化,由建设业主具体落实,园林主管部门负责监督、检查;要进一步完善交通组织,注意广场内部交通与外部交通之间的联系,步行系统设置要以人为本,实行人、车分流制;合理确定塔楼布局形态,形成比较协调的居住环境,使每栋塔楼前后均有开敞的城市共享空间;搞好建筑外立面、灯饰等有关工程设计,室外空调、管道、遮雨、晾晒设施等要作隐蔽处理,以满足城市景观要求。
四、严格执行本批复。请你局会同市政府有关部门加强规划控制和管理,保证各项规划要求得到落实。若需变动,应按规定程序报批。
二00五年四月十一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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