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相关法律规定,未成年人或父母同意监督下,本人表达改名意愿并承诺承担民事和法律责任后,16周岁以上可向公安机关申请改名,需提交书面申请和有效证明材料。
只要满足某些特定条件,一个人在改过一次名字后还可以再次更改名字。
1、未成年人或者是在父母的同意监督下
2、本人要表达改名的意愿
3、理由要充分
4、本人要承诺改名后引起的民事和法律责任均由自己承担
5、16周岁以后,须由本人提出书面申请并持有效证明材料报公安机关审批
能否在改过一次名字后再次更改?
根据我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二条规定,自然人可以随时请求恢复其姓名权。同时,《民法典》第一千零一十四条规定,自然人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任何组织或者个人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者名称权。因此,在改过一次名字后,自然人还可以再次更改。
结论:自然人在满足特定条件后,可以随时更改姓名,但需表达改名意愿,承诺承担相关法律责任,且需经公安机关审批。同时,自然人姓名权受法律保护,不得以干涉、盗用、假冒等方式侵害他人的姓名权或名称权。
《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第十八条公民变更姓名,依照下列规定办理:1.未满十八周岁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或者父母、收养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2.十八周岁以上的人需要变更姓名的时候,由本人向户口登记机关申请变更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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