可以的,但要在一个月内。双方劳动合同到期后,处于无劳动合同的状态,那么用人单位有义务与劳动者尽快续签劳动合同。
《劳动合同法》
第八十二条规定,【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法律责任】用人单位自用工之日起超过一个月不满一年未与劳动者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用人单位违反本法规定不与劳动者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自应当订立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之日起向劳动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资。
一、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应续订无固定期限劳动合同:
1.劳动者在公司连续工作满10年的;
2.自建立劳动关系起已连续两次订立固定期限劳动合同的;
3.用人单位初次衽劳动合同制度或者国有企业改制重新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者在该用人单位连续工作满10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10年的。
二、哪些情形企业必须续订劳动合同?
(1)从事接触职业病危害作业的劳动者未进行离岗前职业健康检查,或者疑似职业病人在诊断或者医学观察期间的;
(2)劳动者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
(3)劳动者患病或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
(4)女职工在孕期、产期、哺乳期的;
(5)劳动者在本单位连续工作满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的;
(6)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情形。
三、劳动合同续签的条件有哪些?
1、劳动合同期限届满或其他的法定、约定终止条件出现,任何一方要求续订劳动合同,应当提前30日向对方发出《续订劳动合同通知书》,并及时与对方进行协商,依法续订劳动合同:一方接到另一方的通知,应自收到通知之日起7日内书面答复。逾期不答复的,视为同意对方的要求。国家、省、市另有规定的除外。
2、续订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主要条款已有较大改变,双方应重新协商签订新的劳动合同;如原劳动合同的条款变动不大,双方可以签订《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并明确劳动合同延续的期限及其他需重新确定的合同条款。
3、续订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应将双方重新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延续劳动合同协议书》(附原劳动合同)一式两份,送有管辖权的劳动合同鉴证机构进行签证,并到社会保险经办机构办理社会保险延续手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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