审批主体:永安桥派出所(园区)法定期限:20个工作日
事项性质:审批办理地点:永安桥派出所
办件类型:承诺件办理时间:周一至周五早9:00~晚17:00
承诺期限:20个工作日窗口电话:0512-62850972
设定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服务内容:适用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户籍管理
审批流程:预审、受理、审核、上报。
申报材料:
出生日期原则上不得更改。公民实际出生日期与居民户口簿登记出生日期不一致的,可以申请更正出生日期,并提交以下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公民申请更正出生日期,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不予受理:
1、组织、人事部门管理的干部,本人要求确定或者更改的;
2、本人使用出生医学证明申报户口,后又提供登记有不同出生日期的出生医学证明,要求更改的;
3、正在服刑或者被劳动教养、采取刑事强制措施的;
4、作为当事人的民事案件尚未审结或者尚未执行完毕的;
5、申报户口登记时对出生日期已签字确认的;
6、已更正出生日期的;
7、变更姓名未满三年的。
办事程序:领号一窗口送件一审批一窗口领件
收费标准:内页:0.5元每页
联系电话:62850972(户籍室)
承诺时限:0512-62850972
法定时限:材料齐全的,20个工作日内办结。
申请材料:
1、本人居民户口本、居民身份证
2、公安机关原始户籍资料
3、原始户籍资料登记地公安派出所出具的出生日期更改情况说明
全文620个字,阅读预计需要3分钟
不想阅读,直接问律师,最快3分钟有答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