办事机构:县市区公安局
申报范围:
需办理出生日期变更业务的人群
申报条件:
1、申请人书面申请;
3、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原件、复印件)、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4、单位或村(居)委证明;
5、民警调查材料;
6、出生日期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办理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户口登记条例
办理所需证件:
1、申请人书面申请;
2、户籍证明、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出生证明、原始户籍登记资料(原件、复印件)、单位档案、学籍档案等最早记载出生日期的原始材料;
4、单位或村(居)委证明;
5、民警调查材料;
6、出生日期变更申请表一式二份
办理流程:申请人提交申请和材料→派出所审批→户政科审批→户政处审批→派出所办理
收费标准:1、居民户口簿,免费集体户口簿,城镇每本40元,农村每本30元。2、户口迁移证、户口准迁证,免费。3、出具户籍证明,每张5元。4、户口簿变更,每次5元。
办理地点:辖区派出所
办理期限:受理户口申请后20个工作日内作出审批。20个工作日内不能作出决定的,延长10个工作日
工作时间:周一至周五工作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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