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的范围
时间:2023-06-14 20:01:33 133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一、什么是破产撤销权的范围

1、债务人隐匿、私分、毁损、抛弃财产等恶意损害债权的行为;

2、债务人无偿转让财产、放弃财产或权利、对外提供无偿担保等行为;

3、在破产程序开始前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按过低价格与他人进行交易而侵害债权人的行为。

4、法律依据: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破产法》第三十一条的规定,人民法院受理破产申请前一年内,涉及债务人财产的下列行为,管理人有权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一)无偿转让财产的;

(二)以明显不合理的价格进行交易的;

(三)对没有财产担保的债务提供财产担保的;

(四)对未到期的债务提前清偿的;

(五)放弃债权的。

二、可撤销行为的一般构成要件有哪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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