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我国相关规定,男女双方登记结婚的,需要在一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如果男女双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不一致的,在其中一方的常住户口所在地登记即可;但是一般不能在双方当事人的常住户口所在地外登记结婚;与外国人、港澳台同胞、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异地户口结婚登记规定是什么
异地户口结婚证领取需要携带证明
1、户口簿(或者集体户籍证明);
2、二寸彩照3张本人近期正面免冠二寸单人彩照3张,双方照片颜色统一;
3、居民身份证;
4、婚姻状况证明;
待业、个体无业人员由居(村)委会出具;
固定工、离退休职工由所在单位出具;
待业人员、个体户还应提供劳动手册(或执照);
5、再婚当事人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离婚证书(或解决夫妻关系证明)(或法院调解书)(或法院离婚判决书)注:持初级法院判决书的,还需带好初级法院判决生效的证明;
6、因私出境人员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驻外使、领馆认证(或公证)的在国外期间的婚姻证明;
7、因私出境回国定居者的特殊证明(另外需持--的证明)如无在国外期间的婚姻状况证明,可持经公证的本人在国外的未婚证明书。
《婚姻登记条例》第四条规定:内地居民结婚,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一方当事人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中国公民同外国人在中国内地结婚的,内地居民同香港居民、澳门居民、台湾居民、华侨在中国内地结婚的,男女双方应当共同到内地居民常住户口所在地的婚姻登记机关办理结婚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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