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登记地的选择:从户籍地到居住地
时间:2023-09-02 07:20:12 395人看过 来源:互联网

当事人想要申请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前往被告的居住地,也就是其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会有所规定。如果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当事人想要申请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前往被告的居住地,也就是其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

离 婚 案 件 起 诉 地 点

离婚案件起诉地点通常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例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后,不得再行变更。如果未达成协议,则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涉及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离婚案件起诉地点应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当事人想要申请离婚诉讼,一般需要前往被告的居住地,也就是其户籍所在地基层人民法院或连续居住满一年的居住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夫妻一方或者双方离开住所地,诉讼离婚案件的管辖法院夫妻一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另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夫妻双方离开住所地超过一年,一方起诉离婚的案件,由被告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没有经常居住地的,由原告起诉时居住地的人民法院管辖。离婚案件起诉地点通常是原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也有例外。根据《民事诉讼法》规定,双方当事人可以协议选择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但协议选择后,不得再行变更。如果未达成协议,则按照上述规定确定管辖法院。同时,《民事诉讼法》还规定,涉及家庭、物业服务、人身损害赔偿、名誉权、交通事故、人身损害赔偿、劳动争议等案件,由人民法院专属管辖。因此,离婚案件起诉地点应按照法律规定确定,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具有管辖权。

《民事诉讼法》第二十一条

对公民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被告住所地与经常居住地不一致的,由经常居住地人民法院管辖。

对法人或者其他组织提起的民事诉讼,由被告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辖。

同一诉讼的几个被告住所地、经常居住地在两个以上人民法院辖区的,各该人民法院都有管辖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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