抢劫罪判定犯罪中止要具备的条件有:时间性,即必须在犯罪过程中放弃抢劫犯罪;自动性:即必须自动放弃抢劫犯罪的继续进行。在犯罪过程中,成立犯罪中止还需要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条件。
一、犯罪预备阶段有无犯罪中止
有。在犯罪预备阶段主动放弃了犯罪计划的,成立犯罪中止。根据《刑法》第二十四条规定: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
二、继续犯成立犯罪中止吗
依据我国刑法的规定,继续犯是指犯罪从着手实施到终了,处于持续状态的犯罪,所以继续犯是可以构成犯罪中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十四条【犯罪中止】在犯罪过程中,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的,是犯罪中止。对于中止犯,没有造成损害的,应当免除处罚;造成损害的,应当减轻处罚。犯罪中止如何认定(一)行为为人主观上具有中止犯罪的决意。行为人在客观上能够继续犯罪和实现犯罪结果的情况下,自动作出的不继续犯罪或不追求犯罪结果的选择。首先,行为人明确认识到自己能够继续犯罪或实现犯罪结果;其次,中止行为的实施是行为人自动作出的选择;再次,中止犯罪的决意必须是完全的、无条件的、彻底的,不是部分的、有条件的或暂时的。中止犯罪的主观原因,有的是惧怕受到刑罚的惩罚;有的是由于他人的劝说而改变了原来的犯罪意图;有的是良心发现,幡然悔悟,改变了自己的犯罪意图;有的则出于对被害人的怜悯,转而防止犯罪结果的出现。犯罪中止的主观原因,不影响犯罪中止的成立。(二)行为人客观上实施了中止犯罪的行为。第一,中止行为是停止犯罪的行为,是使正在进行的犯罪中断的行为。第二,中止行为既可以作为的形式实施,也可以不作为的形式实施。第三,中止行为以不发生犯罪结果为成立条件,但这种结果,是行为人主观追求的和行为所必然导致的结果。(三)犯罪中止必须发生在犯罪过程中,而不能发生在犯罪过程之外。这里的犯罪过程,包括预备犯罪的过程、实行犯罪的过程与犯罪结果发生的过程。不在这些过程之内实施的行为,不属于犯罪中止行为。(四)犯罪中止必须是有效地停止了犯罪行为或者有效地避免了危害结果。
三、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
自动放弃犯罪的犯罪中止的特征是:1、时空性。成立犯罪中止的时空条件是,在犯罪过程中放弃犯罪,也即必须是在犯罪处于运动中,尚未形成任何其他犯罪停止形态的情况下放弃犯罪;2、自动性。也就是行为人必须自动放弃犯罪;3、彻底性。是指行为人彻底放弃了犯罪;4、中止的自动性。成立犯罪中止,要求行为人“自动”放弃犯罪或者自动有效地防止犯罪结果发生,这是犯罪中止与犯罪预备、犯罪未遂在主观上的区分标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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