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民法典中再婚婚前财产如何界定
再婚界定婚前财产需要向确定其财产是属于再婚之前获得的财产以及收益,其依法是属于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但是并不是所有的婚后财产均归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如果符合法定个人财产范围的,即使是在婚后获得的,也属于个人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六十三条【夫妻个人财产】下列财产为夫妻一方的个人财产:
(一)一方的婚前财产;
(二)一方因受到人身损害获得的赔偿或者补偿;
(三)遗嘱或者赠与合同中确定只归一方的财产;
(四)一方专用的生活用品;
(五)其他应当归一方的财产。
二、离婚时怎样分割婚前购买婚后还款的房子
婚前购买婚后还款的房子,离婚时由夫妻双方协议分割;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并照顾女方和子女权益的原则判决,一般判决房屋归一方所有,分得房屋的一方应当给予另一方相应价值的补偿。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八十七条,离婚时,夫妻的共同财产由双方协议处理;协议不成的,由人民法院根据财产的具体情况,按照照顾子女、女方和无过错方权益的原则判决。对夫或者妻在家庭土地承包经营中享有的权益等,应当依法予以保护。
三、如何避免离婚分财产,可以转移财产吗
除夫妻另有约定外,离婚不可以避免分割财产。且任何一方都不可以恶意转移财产,如果一方恶意转移财产的情况发生,则在离婚分割财产时另一方可以要求转移财产的一方少分或者不分财产;如果是离婚后对方发现转移财产的,也可以要求重新分割财产。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零九十二条,夫妻一方隐藏、转移、变卖、毁损、挥霍夫妻共同财产,或者伪造夫妻共同债务企图侵占另一方财产的,在离婚分割夫妻共同财产时,对该方可以少分或者不分。离婚后,另一方发现有上述行为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请求再次分割夫妻共同财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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