劳动合同部分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付劳动报酬;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下列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以欺诈、胁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对方在违背真实意思的情况下订立或者变更劳动合同的;用人单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责任、排除劳动者权利的;违反法律、行政法规强制性规定的。
无效劳动合同是指订立劳动合同不符合法定条件,不能发生当事人预期法律后果的劳动合同。一般情况下,用人单位与劳动者订立劳动合同时,劳动合同可以由用人单位拟定,也可以由双方当事人共同拟定,但劳动合同必须经双方当事人协商一致后才能签订,否则,订立的劳动合同为无效劳动合同。劳动合同是否无效,主要的认定依据是看其是否违反法律法规的规定。
很多用人单位为了逃避法律责任,是不会与劳动者签订劳动合同的,这是一种违法行为,是需要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的。要知道签订了劳动合同社会保险也是用人单位的义务,如果存在不缴纳社保的情况,劳动者是可以运用法律武器来保护自己的权利。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二十七条
劳动合同部分无效,不影响其他部分效力的,其他部分仍然有效。
第二十八条
劳动合同被确认无效,劳动者已付出劳动的,用人单位应当向劳动者支付劳动报酬。劳动报酬的数额,参照本单位相同或者相近岗位劳动者的劳动报酬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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