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卵巢手术医疗事故如何处理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卵巢手术医疗事故属于医疗事故,医疗机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双方可以协商赔偿问题,协商不成的,可以通过诉讼解决。《医疗事故处理条例》第三十九条卫生行政部门应当自收到医疗事故争议处理申请书之日起10日内,对申请书进行审查,作出是否受理的决定。符合本条例规定,需要进行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应当自作出受理决定之日起5日内向负责医疗事故技术鉴定的医学会提交有关材料,并书面通知申请人;对不符合本条例要求而不予受理的,应当书面通知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当事人对第一次医疗事故的技术鉴定结论有异议,申请重新鉴定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在十日内报所在地省、自治区、直辖市医学会重新鉴定自收到申请之日起七日内。第四十六条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医患双方可以协商解决;不愿协商或者协商不成的,当事人可以向卫生行政部门申请调解,也可以直接提起民事诉讼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第四十七条双方协商解决医疗事故赔偿等民事责任纠纷,应当达成书面协议。协议应当载明双方的基本情况、医疗事故的原因、双方共同认定的医疗事故等级和协商确定的赔偿金额,并由双方签字。第二,医疗事故赔偿调解应遵循自愿原则,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是解决医疗事故民事责任纠纷的重要途径,是医疗事故纠纷解决程序的重要组成部分。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调解,调解能否达成协议,取决于双方的自愿同意。卫生行政部门不能强迫双方调解。自愿原则体现在:第一,双方当事人是否选择自愿调解。行政调解的选择是当事人双方的权利,而不是义务。卫生行政部门是否调解,应当尊重当事人的选择,这种选择必须是医患双方意愿的自愿表达,医患双方都不能自愿调解。在调解过程中,一方当事人不愿继续调解的,卫生行政部门应当停止调解。第二,双方当事人是否自愿接受调解结果。医疗事故赔偿调解涉及民事权利的处分,应由当事人自行决定,任何单位无权干涉。卫生行政部门不得强迫任何一方接受赔偿金额的建议。
2。合法性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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