5月1日起,房产证下岗,不动产权证书正式登场!这就说明,从现在开始买房子拿的是不动产权证而不是房产证,房产证和土地使用证将中止颁布!那么房产证和不动产证有什么区别?如何才可以证明自己买的房子是自己的?
必须要换不动产证吗?
无需替换!不动产挂号依照“不变不换”的原则进行,以新证逐步替代旧证的方式完结,若不动产权力发作改动、转让,会为新的产权人颁布不动产权证书;若不动产权力不发作改动、转让,旧证依然合法有用,效能与不动产权证书一样,依然能够办理各种手续。
房产证上有你的姓名不等于房子是你的?
并不准确之前有文章称,“房产证上写谁的姓名本来不重要,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能来自房产挂号。房子权属只要依法实施挂号,产权人才干取得产权。”不少网友看完后表明很惊讶,一部分人对自个房子的产权归属表明忧虑。
房产所有权确实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但网传文章中的有些说法并不准确。
民法典规则不动产品权的建立、改动、转让和消灭,经挂号组织依法挂号后才发作效能,不动产权属证书(如房产证)记载的信息,应当与不动产挂号簿共同,记载不共同的,除有依据证实不动产挂号簿确有过错以外,以不动产挂号簿为准。
也就是说,若房产证上的姓名与不动产挂号簿上的姓名不共同,应该以不动产挂号簿上的姓名为准。不过,在通常状况下,房产证上与不动产挂号簿上的信息是共同的。我们不必过于忧虑,应理性对待方针的改变。
房产证上没姓名无所谓,不动产挂号时加上就行?
不动产挂号工作不是对现已断定的产权归属再次审阅断定
网传文章中有这样一段话:“房产所有权的最高效能来自房产挂号,一些缺少安全感的女性不必思考在男方房产证上加姓名了,房产证上没有你的姓名也无所谓,可是必定要在房产挂号时加上。”
不动产挂号工作不是对现已断定的产权归属再次审阅断定,仅仅优化了办证程序,理论上若初次进行不动产挂号,购房合同上载明的购房人是谁,不动产挂号时就挂号谁;若要在不动产挂号簿上添加姓名,需求提交有关资料并通过审阅;若房产处于按揭、典当状况,则无法添加姓名。
不动产挂号在房子产权归属上并不会发作任何影响,仅仅不动产权属证书方式有所改动,在现行法律不发作改变的状况下,房产挂号并不影响产权人的利益,也不会随同发作谁吃亏、谁受益的状况。
这些就是我们在这方面的知识。如果你想要了解更多关于这些方面的内容,也可以到网上进行搜索查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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