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人单位与劳动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期限不得超过法定要求。
试用期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期满后,用人单位不得以延长的方式或其他方式再次约定试用期。劳动合同变更、续签、解除后再次录用或终止后再次录用的,均不得再约定试用期。
公司可以延长试用期吗
小张向人事部主任表示,他在试用期内的一切工作都可以按时完成,不缺勤也不违反公司的规章制度,为什么要延长试用期,人事部表示这是公司的规定。
想了想,小张立即向律师咨询公司的做法是否合法听到小张询问后,我们回复如下:企业行为是违法的。
这是由于以下原因:
第一,我国劳动法第21条和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了试用期的时限。
也就是:合同期内3个月以上未满1年者,试用期不得超过1个月;合同一年以上未满3年者,试用期不得超过2个月;具有3年以上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6个月。
相同的雇主和同一个雇员只能约定一个试用期。
第二,如果公司告知员工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用公司的要求,可以依据《劳动合同法》第39条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但不得因员工在试用期内不符合聘用条件而解除劳动合同。
在本案中,如果公司不能证明小张在试用期内没有达到聘用条件,并且没有解除劳动合同,而是要求小张延长试用期,从本质上来说就是再次约定试用期的行为,显然违反了《劳动合同法》的规定。
最终,如果公司希望继续留在小张,完全可以按照合同规定的条件和期限对小张进行转正。
假如,公司不能说小张不符合公司的聘用条件,而又坚持让小张延长试用期,这是典型的违规行为。
小张可以直接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投诉他们的公司。
由于小张试用期满,公司延长了试用期,由于没有法律依据,小张可以要求公司按正常工资支付。
《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
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
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
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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