子女拥有的房产能否被收回?
时间:2023-07-06 22:11:24 358人看过 来源:法律编辑整理

不能。赠与已经交付的,就不能任意撤销,已经过户不能随意要回来。在下列情形下可以撤销赠与:1、受赠人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的近亲属;2、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此处的扶养义务不论是法定义务、还是约定义务,受赠人都必须履行,其不履行即构成赠与的撤销事由。如果受赠人无扶养能力,那么其不履行扶养义务不构成赠与撤销的事由。

房子过户给子女哪种方式合适

将房屋所有权转移给子女有三种方式:继承、赠与和出售。这三种转让方式的操作流程、法律风险、费用等各不相同。如果是继承财产无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只需交纳公证费。如果是捐赠被认为是自由行为,受赠人需要缴纳个人所得税。房屋以销售形式转让给子女的,需要按照房屋交易的正常程序进行转让,并按照国家规定缴纳营业税、个人所得税、契税等各项税费。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

第一千一百二十七条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一)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二)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编所称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编所称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本编所称兄弟姐妹,包括同父母的兄弟姐妹、同父异母或者同母异父的兄弟姐妹、养兄弟姐妹、有扶养关系的继兄弟姐妹。

第六百六十二条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不承担责任。附义务的赠与,赠与的财产有瑕疵的,赠与人在附义务的限度内承担与出卖人相同的责任。赠与人故意不告知瑕疵或者保证无瑕疵,造成受赠人损失的,应当承担赔偿责任。

第六百六十三条受赠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赠与人可以撤销赠与:(一)严重侵害赠与人或者赠与人近亲属的合法权益;(二)对赠与人有扶养义务而不履行;(三)不履行赠与合同约定的义务。赠与人的撤销权,自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撤销事由之日起一年内行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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