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在外省、本省内非城区、镇区的乡村地区,或是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具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且缴纳各类保险的家长属于该地常住人口,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参加升学考试。
如果在城镇或城市地区有房屋,但并没有在该地区登记户口,那么这些学生可以被视为随迁子女。随迁子女指的是户籍登记在在外省、本省内非城区、镇区的乡村地区,或是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当地具有稳定工作、稳定住所、稳定收入且缴纳各类保险的家长属于该地常住人口,其子女属于随迁子女,可以按照当地随迁子女政策入学参加升学考试。
在城镇或城市地区租房是否算作随迁子女?
根据我国《流动人口租赁房屋管理规定》的规定,城镇和城市地区的租房行为不应当被认定为随迁子女。然而,在一些地区,城镇和城市地区的租房行为可能会受到当地政府的严格限制和管理,例如限制租房居住的时间、限制租房的面积等等。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来进行判断。总之,如果您打算在城镇或城市地区租房,建议您事先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免受到不必要的麻烦。
随迁子女是指户籍登记在在外省、本省内非城区、镇区的乡村地区,或是随务工父母到输入地的城区、镇区同住并接受义务教育的适龄儿童少年。在一些地区,随迁子女政策可能会受到当地政府的严格限制和管理,因此具体情况需要按照当地政府的规定来进行判断。如果您打算在城镇或城市地区租房,建议您事先了解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以免受到不必要的麻烦。
《户口登记条例》第五条
户口登记以户为单位。同主管人共同居住一处的立为一户,以主管人为户主。单身居住的自立一户,以本人为户主。居住在机关、团体、学校、企业、事业等单位内部和公共宿舍的户口共立一户或者分别立户。户主负责按照本条例的规定申报户口登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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