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判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罚金,或者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罚金。单位犯本罪的,对单位判处罚金,并对其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依照个人犯罪的规定处罚。
对串通倒卖土地使用权罪的立案标准
《关于公安机关管辖的刑事案件立案追诉标准的规定(二)》
第八十条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涉嫌下列情形之一的,应予立案追诉:
(一)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五亩以上的;
(二)非法转让、倒卖基本农田以外的耕地十亩以上的;
(三)非法转让、倒卖其他土地二十亩以上的;
(四)违法所得数额在五十万元以上的;(五)虽未达到上述数额标准,但因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受过行政处罚,又非法转让、倒卖土地的;
(六)其他情节严重的情形。
虽然倒卖土地使用权后是会给倒卖者带来经济利益的,但是倒卖的行为不仅会侵犯到他人的权益,还违法了《土地管理法》等相关法律的规定,故此大多数人都不会行使倒卖土地使用权的行为的,但是在现实生活之中,倒卖现象依旧时时有发生的,若是发现了他人正在实施此类行为,是可以采取报警等方式举报倒卖者的。
《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二百二十八条
以牟利为目的,违反土地管理法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情节严重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处或者单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情节特别严重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并处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价额百分之五以上百分之二十以下罚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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