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在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时,应已连续正常缴存住房公积金12个月(含)以上(从贷款申请时往前推算)。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为60万元买二套房或者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贷款最高额度由60万元调整为45万元。职工个人及家庭购买首套住房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应不低于20%买第二套住房或第二次申请住房公积金贷款,首付比例由现行的不低于20%调整为不低于50%。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政策2022
重庆公积金二套房政策具体如下:
1、缴存人申请公积金贷款,应同时具备以下条件:单位在职缴存人个人住房公积金账户开户满6个月且处于正常状态、申请公积金贷款前6个月(含)及以上按时足额连续缴存住房公积金,灵活就业缴存人已履行《重庆市灵活就业人员住房公积金缴存使用协议》约定的义务;
2、具有完全民事行为能力,有稳定的经济收入,具备按期偿还公积金贷款本息的能力和意愿;
3、征信情况良好,符合市住房公积金中心征信要求。如借款申请人及配偶任一方贷款或贷记卡近两年内存在连续3期(含)以上或累计6期(含)以上,到期一次性还本付息的贷款拖欠本金或利息90天(含)以上,贷款或贷记卡当前状态为、止付、冻结、呆账等,在住房公积金提取、贷款、贷后还款过程中存在失信行为,以及其他途径证实存在严重失信行为的,不予通过贷款审批;
4、有在本市城镇购买自有二手住房的真实交易行为,有合法有效的房屋买卖合同或协议;所购房屋已取得《不动产权证书》(《房地产权证》或《房屋所有权证》、《国有土地使用证》),可在不动产登记机构进行自由交易;
5、已为该套房屋办理房屋价值评估手续;同意用所购住房作为贷款抵押担保;家庭购买首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2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家庭购买第二套住房,具有不低于所购房屋价格40%以上的自筹购房资金。借款申请人夫妻双方无未结清的公积金贷款余额;市住房公积金中心规定的其他条件。
法律依据:《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第二十四条
职工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
(一)购买、建造、翻建、大修自住住房的;
(二)离休、退休的;
(三)完全丧失劳动能力,并与单位终止劳动关系的;
(四)出境定居的;
(五)偿还购房贷款本息的;
(六)房租超出家庭工资收入的规定比例的。
依照前款第(二)、(三)、(四)项规定,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的,应当同时注销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
职工死亡或者被宣告死亡的,职工的继承人、受遗赠人可以提取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无继承人也无受遗赠人的,职工住房公积金账户内的存储余额纳入住房公积金的增值收益。
《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房地产管理法》第六十一条以出让或者划拨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权,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经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颁发土地使用权证书。在依法取得的房地产开发用地上建成房屋的,应当凭土地使用权证书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登记,由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核实并颁发房屋所有权证书。房地产转让或者变更时,应当向县级以上地方人民政府房产管理部门申请房产变更登记,并凭变更后的房屋所有权证书向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申请土地使用权变更登记,经同级人民政府土地管理部门核实,由同级人民政府更换或者更改土地使用权证书。法律另有规定的,依照有关法律的规定办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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