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固原市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法律依据是什么
《机动车登记规定》
第七条车辆管理所办理注册登记,应当登记下列内容:
(一)机动车登记编号、机动车登记证书编号;
(二)机动车所有人的姓名或者单位名称、身份证明名称、身份证明号码、住所地址、邮政编码和联系电话;
(三)机动车的类型、制造厂、品牌、型号、车辆识别代号(车架号码)、发动机号码、出厂日期、车身颜色;
(四)机动车的有关技术数据;
(五)机动车的使用性质;
(六)机动车获得方式;
(七)机动车来历凭证的名称、编号和进口机动车进口凭证的名称、编号;
(八)车辆购置税完税或者免税证明的名称、编号;
(十)机动车照片记录的机动车外形;
(十一)注册登记的日期;
(十二)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登记的其他事项。
二、固原市机动车登记证书核发流程
第一步:车主来办理业务时,一定要带齐资料、带齐资料、带齐资料,这点很重要。
第二步:车主将车开到车管所及各服务站办理。
第三步:车辆通过专门的查验通道,直接到查验点,开始查验车辆。
第四步:车管所工作人员对车辆进行查验。
第五步:车辆查验完成后,车主需到查验服务处确认信息。
第六步:完成车辆查验后,车主到业务大厅导办服务台装订手续,排队等待办理。
第七步:受理岗叫号,车主到对应窗口进行办理。
第八步:携带受理凭证到收费窗口交费。
第九步:车主到取证窗口打印机动车登记证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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