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劳动纠纷找的部门
1、找劳动仲裁委员会进行调解。
2、调解不成的找当地的劳动仲裁委员会对案子做分析并做出仲裁。
3、双方当事人如果对劳动仲裁不服或有异意,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请劳动纠纷诉讼。
(二)劳动纠纷的解决办法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和《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劳动争议处理条例》等规定,发生劳动争议的当事人,可以采取以下四种方式和程序解决其争议:
1、协商解决。
劳动者与用人单位就劳动纠纷问题直接进行协商,这不是必经程序,双方可以协商,也可以不协商,完全出于自愿。
2、申请调解。
当事人就已经发生的劳动纠纷向劳动纠纷调解委员会申请调解的程序。
3、仲裁处理。
当事人将纠纷提交劳动争议仲裁委员会进行处理的程序,如果想提起诉讼打劳动官司,必须经过仲裁程序,不能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
4、诉讼解决。
一、劳动纠纷如何举证
在劳动争议案件中,对于由用人单位掌握管理的证据,实行的是举证责任倒置的原则。
除此之外,劳动法司法解释一中对用人单位应当承担的举证责任也进行了明确,即解释一第十三条:因用人单位作出的开除、除名、辞退、解除劳动合同、减少劳动报酬、计算劳动者工作年限等决定而发生的劳动争议,用人单位负举证责任。也是实行举证责任倒置原则。
对于加班费的举证责任,则在劳动法司法解释三中进行了明确,司法解释三第九条: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应当就加班事实的存在承担举证责任。但劳动者有证据证明用人单位掌握加班事实存在的证据,用人单位不提供的,由用人单位承担不利后果。
所以,劳动者主张加班费时,应当就加班事实进行举证,即初步证明存在加班事实即可完成举证责任,在一定程度上减轻了劳动者主张加班费的责任。
二、哪些劳动纠纷向人法院起诉
根据《劳动法》和《企业处理条例》的规定,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以下条件的劳动纠纷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1、劳动纠纷诉讼主体条件
(1)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的国有企业、外商投资企业和之形成的劳动者;
(2)雇工在7人以下的个体经济组织和与之形成劳动关系的帮工、学徒等劳动者;
(3)社会团体、事业组织和与之建立关系的劳动者。
2、劳动纠纷诉讼标的范围
(1)因用人单位开除、除名、辞退职工和职工辞职、自动离职而发生的争议;
(2)因执行国家有关工资、保险、福利、培训、劳动保护规定而发生的争议;
(3)因履行劳动合同而发生的争议;
(4)法律、法规规定应当依法处理的其他劳动争议。
当事人可以就符合上述诉讼主体条件,又在诉讼标的范围内的劳动争议,向人民法院提起诉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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