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买房限购政策的影响有哪些?
1、多地初现退房潮
由于政策的出炉时间与消费者下定金的时间存在“时间差”,深圳、北京、广州等城市的部分楼盘已经在十一之后,大量在9月认购的客户,银行贷款的审批将变得异常严格。北京联达四方房产经纪公司总经理杨少峰透露,据其近期从一线市场了解到的信息,在9月签约客户中,不能达到银行贷款条件或者首付需要提高的客户,至少占同期成交量的1/3,加上二次调控出台后还有些客户抱着侥幸心理抢关突围,“绝大部分在售项目将面临史上最大规模的退房潮”。
2、住建部提示:违反限购令办不了房产证
限购令出台后,由于个别购房人超出当地规定的家庭限购套数,新购住房无法办理合同备案或房地产登记,引起了一些经济和法律纠纷,给购房人带来了重大风险。
对此问题,住房城乡建设部发布风险提示,郑重提醒房地产交易各方参与人应当详细了解房地产调控政策,重点是本地区限购住房套数的相关规定,防止因对政策的不了解而产生经济和法律风险。同时,房地产销售机构要加大对限购措施等调控政策的告知力度。房地产开发企业、房地产经纪机构应当在销售现场、经营门店显著位置标示限购措施的主要内容,并加强对员工的管理和培训。房屋销售人员、经纪人员应按照诚实信用原则,如实准确告知每一位购房者相关政策并作出必要的风险提示,避免造成不必要的退房纠纷。
3、影响范围
2011年头两个月,加息步步紧逼,房产税“敲山震虎”,在“最严调控”升级的压力下,楼市步入降温通道:1月成交显著萎缩,春节楼市跌入“冰点”。新一轮调控高压下,多方期盼楼市会出现“合理调整”。“春节交易骤降,只是楼市降温的开始。”有关人士表示,随着紧缩政策陆续执行到位,调控“战果”有望扩大,2011年房价将得到一定遏制。但在调控中如何防止伤及“合理需求”,成为另一个急需迫切解决的问题。
二、限购令下买房需注意什么?
(一)未满18岁禁买商品房
户籍家庭和常住非户籍家庭(家庭包括夫妻双方和未成年子女,“常住”认定标准为能够提供在本市1年以上的纳税证明或社保证明)只能新购1套商品住宅,非常住的外地个人和家庭不得购买商品住宅。与其他城市不同的是,18岁以下的未成年人不得单独购买商品房,堵住投资者钻空子的机会。外国人、外资企业购房则按住建部有关政策严格执行。
(二)三套房难用公积金贷款
第2套房贷首付比例不得低于5成,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第3套及以上房贷全面停贷。
为杜绝各种变相实现3套房贷的可能性,禁止各商业银行发放消费性贷款用于购买住房,禁止发放浮动型住房贷款和不指明用途的住房抵押贷款;禁止在全额还款前追加贷款。
住房公积金同步实行差别化信贷政策,购买经济适用住房和90平方米以下首套商品住房的,首付比例仍可为2成;首次购房但建筑面积超过90平方米的,首付比例为3成;特别要求第2套房贷的,首付比例不低于5成,第3套及以上房贷的,全面停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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