购房限购政策影响合同履行。公民在购买房产时有义务切实地了解己方权利义务,不能以未全面或完全了解此项规定而推卸未能履约的责任;在签订房屋买卖合同后出台限购新政导致买方从有购房资格变为无购房资格的,买方无需承担违约责任。
三亚购房限购政策
三亚房子限购政策如下:
1、在本市(区)范围内,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限购1套住房。
2、在本市(区)范围内,暂停向在海南已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出售住房。
3、对在海南无住房的非本省户籍居民家庭,在本市中心主城区东至凤凰路和红沙隧道、南至榆亚路和南边海路、西至三亚湾路、北至金鸡岭路,不含棚户区改造项目。
购房限购的目的如下:
1、减少购买力。其实限制购房,主要是为了限制那些有经济实力的人群去买房。从而可以减少楼市的旺盛购买力,然后去平稳一个城市的房价,让它过快上涨的房价,回归健康平稳。
2、调整楼市。如果从长远的一个角度来看限购政策的出现,一定是在调整我国的楼市。虽然房地产市场依然非常的重,要依然是我国的支柱产业,依然绑定着我国的经济。但是我们需要通过这样的一些政策来长远考虑,让房地产市场真正的回归健康平稳的发展,房子是拿来住的,而不是拿来炒的。
法律依据:《国务院关于坚决遏制部分城市房价过快上涨的通知》第二条
实行更为严格的差别化住房信贷政策。对购买首套自住房且套型建筑面积在90平方米以上的家庭(包括借款人、配偶及未成年子女,下同),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对贷款购买第二套住房的家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50%,贷款利率不得低于基准利率的1.1倍;对贷款购买第三套及以上住房的,贷款首付款比例和贷款利率应大幅度提高,具体由商业银行根据风险管理原则自主确定。
《民法典》第五百七十七条
当事人一方不履行合同义务或者履行合同义务不符合约定的,应当承担继续履行、采取补救措施或者赔偿损失等违约责任。
第五百九十条
当事人一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根据不可抗力的影响,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责任,但是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合同的,应当及时通知对方,以减轻可能给对方造成的损失,并应当在合理期限内提供证明。当事人迟延履行后发生不可抗力的,不免除其违约责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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