非全日制用工,是指以小时计酬为主,劳动者在同一用人单位一般平均每日工作时间不超过四小时,每周工作时间累计不超过二十四小时的用工形式。规定非全日制用工可以订立口头协议,也可以签订书面劳动合同,双方可以根据实际需要进行协商。
不违法。建立劳动关系的,应当及时订立书面劳动合同。如果没有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的话,员工可以随时要求离职,不用提前递交报告。
自用工之日起一个月内,经用人单位书面通知后,劳动者不与用人单位订立书面劳动合同的;
用人单位应当书面通知劳动者终止劳动关系,无需向劳动者支付经济补偿,但是应当依法向劳动者支付其实际工作时间的劳动报酬。
《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六十九条非全日制用工双方当事人可以订立口头协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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